2022-07-05 15:59
在家庭生活中,由于社会观念、家庭角色等因素影响,往往会有一方对家务劳动承担更多的义务,尤其是女性一方。
当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并且由于诸多原因牺牲了自己的发展机会,导致自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低于另一方。
那么,离婚时,在家庭关系中付出较多的一方,可以获经济补偿吗?
《民法典》规定,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该补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应限于离婚之时,即在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中一并提出。
如果在离婚时,符合条件的请求权人不请求对方补偿的,即视为其已经放弃了补偿的请求,以后不得再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