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现实中,在夫妻一方初次出轨,双方均不愿离婚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签订婚姻保证书,以确保出轨方不得再次出轨。
那么,出轨后写的婚姻保证书有效吗?
如果出轨一方出具的保证书所约定的内容并未超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亦不违反强制法的规定,且属于出轨一方本人真实意愿表示,不存在受胁迫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婚内财产协议的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保证书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也即保证书必须是双方自愿签订,不得在被欺骗或者胁迫的情形下签订。
例如一方在酒店与第三人出轨后被抓到,另一方当场强迫出轨方签订保证书,这就是在被胁迫的情形下签订的,这种保证书是无效的。
2、保证书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相关规定。
比如双方约定一方若再次出轨,则赔偿对方5万元,且打断一条腿。
关于“打断一条腿”的约定明显是违法法律规定的,侵犯了对方的生命健康权。显然这种保证书也是无效的。
3、保证书的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
所谓公序即国家的安全、人民的根本利益,所谓良俗是指人民的一般道德准则,这两个概念的含义非常广泛,而且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内涵不断变化。
比如不正当两性关系等产生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就属于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由于司法实践中对婚内保证书是否有效的认定比较复杂,因此,为增加保证书被法院支持的力度,降低自身法律风险,建议在签订保证书前最好提前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