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6 15:53
西安法律咨询:律师,您好,本人于上个月26日提交离职申请,申请这个月的月初离职,单位要求上完这个月才能离职,否则扣除上个月全额工资,请问着急辞职时单位扣薪有何法律依据?必须上完这个月才能离职吗?
西安律师解答:你好,你单位无权克扣你上个月的工资,但你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职。你离职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你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应当提前三天提出;如果你在非试用期提离职,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也就是在你提出离职后,公司有权要求你再工作三十天。若你未按照规定离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你作为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你的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话,有权向你主张赔偿。
即便你未按照法律规定离职,公司也不得以此为由而扣你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你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该向你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并不能因公司对你可能存在的赔偿主张而抵消。如果公司扣你上个月的工资报酬,你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公司发出支付令。
当然,这里还是建议你能够妥善解决好辞职的事宜,最好与公司协商一致后,在不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下,合法合理地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