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法律咨询:小区物业换电梯,让业主出钱合法吗?
犀首法律集团律师解答:物业更换已经提前定好价格的电梯,同时用强行停运电梯来威胁业主们出钱的做法是违法的。
首先,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关于电梯整体报废使用年限的规定。物业认为电梯到年限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可以通过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验,来判断电梯是否“到年限了。”业主可以要求物业主动向当地的质量技术检验中心部门提出电梯安全检测的申请并出具检测报告。
其次,根据上述检测报告确定电梯需要更换的,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确定更换电梯的品牌和价格。《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更换电梯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经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物业无权单方面决定更换电梯的品牌和价格,更不能通过强行停运电梯来威胁业主们。对于物业的行为,业主可向住建部门进行投诉,对物业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最后,根据《民法典》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因此更换电梯是可以启动维修基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