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法律咨询:遗嘱继承可申请法律援助吗?
西安法律咨询:律师您好,我姑父患有尿毒症,治疗费高昂,他想卖掉房子作为治疗费,但他的房产登记在其父亲名下,而母亲已过世多年。父母在世时,将这套房子分给了我姑父,并且他的四个兄妹当年签过一份放弃继承的协议,而现在他们却觉得我姑父命不久矣,不愿让他继承,现在房子要卖出的话,是否需要他们四兄妹一同去房屋登记机构签字才行?此外,我姑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西安律师-犀首法律集团律师解答:在你姑父的父母已有遗嘱对房屋进行处分的情况下,你姑父可以凭合法有效的遗嘱申请继承登记;另外,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办理房屋继承登记时需要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到房屋登记机构签字。
根据你的描述,我们推定你姑父的父母在世时做的是一份遗嘱,被继承人对遗产的处分无须征求其他有继承资格的人的意愿。如果你姑父的父母所立遗嘱合法有效,无论他的四兄妹是否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均不影响你姑父对房产的继承。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你姑父可以提交父亲的死亡证明材料、遗嘱以及与父亲的亲属关系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继承登记。但在实践中,如果房屋登记机构无法确认遗嘱的真实性,通常会要求其他有继承资格的人到登记机构签署相关认可遗嘱真实性或放弃遗嘱所处分房产的声明,建议你姑父在办理前先具体咨询当地房屋登记机构。
另外,在你姑父与四兄妹就房屋继承有争议的情况下,还可以向法院提起遗嘱继承纠纷之诉,由法院对遗嘱有效性进行审查;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你姑父可以凭生效法律文书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最后,我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了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而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几种具体情形,而你姑父的情形并未被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