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律师-犀首法律集团律师解答:你好,我们暂不能确定你所提到的“对方”是指肇事机动车还是你父亲做装修时的雇主。
如果“对方”是指肇事机动车,那么你父亲骑电瓶车被机动车撞晕,在机动车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其应根据过错比例向你父亲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损害赔偿范围上,依照我国《民法典》等规定,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其中,关于误工费,在你的父亲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应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因此,肇事机动车仅按照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赔偿并没有法律依据。在索赔时,你父亲可以先与肇事机动车一方就损害赔偿数额进行协商,并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先行赔付;协商不成的,则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在维权过程中,注意保留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的支出凭证以及近三年收入的银行流水等证据。
若“对方”是指你父亲做装修时的雇主,你父亲与雇主之间成立的是劳务关系,他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并非发生在装修工作的过程中,或者与履行职务行为有内在联系的活动中,这种情况下,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