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法律咨询:领证一个月想离婚彩礼要返还吗?
西安法律咨询实例:我跟我男朋友去年9月份认识的,双方家长都知道我们谈恋爱了,然后我们就开始同居了,今年2月份我们办了订婚宴,然后2月份领的结婚证,领证之前商量的订婚结婚所有的礼金加一起共30万,领证前转到了我的卡上,原本想打算今年8月份办婚礼的,但是目前我们双方发生了一些矛盾,现在我想离婚,他说不同意,我想起诉离婚的话,彩礼怎么划分?
西安律师-犀首法律集团律师解答: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虽然你和男方已经领证结婚并共同生活,但离婚诉讼中,如果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仍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让你返还部分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法院只支持三种情形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俩从去年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所以不属于前两种情况。若男方确实因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法院则会根据当地风俗、双方经济状况等酌情判定返还彩礼的数额。
若男方虽未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但由于彩礼金额较大,加上共同生活时间短,在实践中法院也可能会结合彩礼使用情况酌定女方返还部分金额。
此外,如果你们双方没有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而男方也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时,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律师!专业律师一对一回复您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