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律师解读子女抚养权可以后期增加吗?
2021-12-14 13:39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一般都会在离婚协议书里约定好,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判决书里会有相关条款,但是抚养孩子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孩子支出增加的情况,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等都不是小数目,那么子女抚养费后期还能增加吗?
西安律师-犀首法律集团律师指出: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明显不够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
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已难以满足今后的实际生活需要;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
父母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情况有: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抚养能力;因犯罪被收监,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部分或全部的。
但是,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更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在线咨询,律师在线一对一回复您的问题!
上一篇:老公出轨还有了私生子,如何私生子分财产?西安律师告诉你
下一篇:西安律师解答子女抚养费包含哪些?怎么给?给多少年?
相关推荐
集团简介
服务体系
发展战略
组织架构
专业团队
业务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