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律师解读:为何坏人干尽坏事,还让律师为他辩护?
知乎上看到一个关注较多的帖子,坏人干了那么多坏事,应该让他赶紧坐牢,还让律师给他辩护?浪费资源。西安律师-犀首法律集团律师表示:这是一个老问题,常问常新,答案还是法律的根本追求——公平正义。
伏尔泰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只有给双方,尤其是给“坏人”一方充分的发言权,让他充分的辩解,让法律专业人士为其辩护,防止侦查机关和检方不调取或少调取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防止轻罪重判,防止冤假错案……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给“坏人”充分的辩护权的另一个价值,可以置换一下身份,试想一下如果自己被冤枉成为“坏人”,是不是特别需要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为自己辩护?如果没有律师为自己辩护,将陷入什么境地?这么换位思考,就能设身处地得感受律师为“坏人”律师为“坏人”辩护的必要性。
宁可错放,不要错判。
弗朗西斯·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好比污染了水源”。案件错判不但让被告人蒙受巨大损失和伤害,更让人们对法律——这个社会最后的屏障丧失信心,让人们失去最后的信仰和希望,危害之大,不难想象。所以要给“坏人”以充分的辩护权,以防止错判,防止冤假错案。
西安律师-犀首法律集团律师表示:还有一个人权的保障问题,在法院判决确定个人有罪之前,每个人都被假定无罪,刑法的基本立场是无罪推定,而非有罪推定,给每一个被告人尽可能充分的辩护权,是法律保障人的尊严的价值选择。
真理越辩越明,事实越辩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