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律师分析当庭吞吃证据会怎么样?
前两日,一则“男子法庭上吞下证据被罚5万”的消息高居微博热搜榜,大致内容是:近日,浙江湖州一男子在法院庭审时突然吞下面前的一份纸质证据,最后该男子依法被罚款5万元。
当庭吞吃证据,谁看了这视频不说一句:勇!
当然最后经证实,该事件并不是发生在近日,而是发生在2018年;而且也不是发生在浙江湖州,而是发生在北京大兴。
年底了,媒体为了冲KPI,旧闻翻出来炒冷饭,而且编日期还不算,还要编个地点,也是相当没有节操。
但是这则“旧闻”为啥时隔三年还能上热搜,原因莫过于发生的事情太过于奇葩。
但凡一个正常人,有那么一丁点儿法律常识也不至于干出当庭吃证据这种事儿来,当真是电视剧看多了,以为证据吃了,就等于不存在了?对方没了证据,就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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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当庭吞下证据,说明缺少常识,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和法庭缺少敬畏。
其次,法庭上吞吃掉证据属于毁灭证据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庭规则,也妨碍了诉讼秩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证据原件被吞吃,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因为一般情况下,原告在庭前就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法官会对该证据进行审查核对;而且大部分诉讼中,证据并非单独一份,而是有一份以上。基于同一事实产生的证据一般能够互相印证,会形成证据链,而破坏证据链中的一环,证据链中的其他证据还是可以间接体现、印证被毁坏的证据的内容的,再加上被毁坏的证据还留存有复印件,最终并不会影响法官裁判。
此外,现在所有庭审都是全程录音录像的,而且还有《庭审笔录》,证据的主要内容,质证的过程,都有留存和体现。如果是已经质证完毕的证据,即使被吃掉,法院仍可依法认定;未经质证的证据,则由损毁证据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也就是说,一方有妨碍举证行为的,法院推定对方提供的证据合法、真实、有效。
综上所述,当庭吞吃证据不仅无用、违法,还是对方打赢官司的一大助攻。
本来这案子不一定输,好家伙,这一番操作,想不输都很难,不仅丢人现眼,还会被处罚。
最终的结果大家也都知道了,该男子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
说实话,有这5万元吃啥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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